110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申請開跑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1004 15:52:00)110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即日起到民國111年3月1日受理申請,入住天數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實際入住機構天數累計達90天以上,但不列計保留床位期間、機構喘息服務領有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補助期間、出入機構算進不算出,不重複列計,以上情況扣除入住天數;符合補助條件的使用機構者,於申請日前已離開機構返家或已歿者,因已有入住機構事實,亦可提出申請。
依照補助方案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使用機構者同一申報戶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包含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合併計稅者,累進稅率未達20%者,或未課徵基本稅額者,按綜合所得稅率級距0、5%、12%,,採階梯式補助新臺幣6萬元、5萬4000元及4萬5600元補助;住宿式機構包含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安養床除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民之家自費養護床及住宿式長照機構等7類。
嘉義縣自108年開始配合受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108年度申請案總計818件,通過者778件,不通過者40件,核定補助金額新臺幣4379萬7692元;109年度申請案總計947件,通過者891件,不通過者56件,核定補助金額新臺幣5080萬3800元;110年度預估申請通過人數997人,編列新臺幣5734萬1670元。
入住嘉義縣所轄機構使用機構者本人或機構簽約人,可透過目前入住機構協助申請,填寫申請書並檢附使用機構者身分證、申請人身分證(申請人若為機構簽約人時則需附)、入住機構契約書、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及申請人(或使用機構者)本人存摺影本等各1式1份,即可提出申請。
如欲諮詢詳細補助資格,歡迎到衛生福利部首頁查詢( https://reurl.cc/WXqZGZ ),如入住護理之家、住宿長照機構可洽詢衛生局05-3620600分機274,或入住老人福利機構(安養床除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未領有補助)可洽詢社會局05-3620900分機3223,即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