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會:猥褻也是性侵害 籲受害者加入訪查計畫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0日電)人權會委員張菊芳今天說,親吻、強拍裸照等讓被害人感到嫌惡或恐懼等猥褻行為都算是性侵害,盼兒少時期曾在安置機構、校園遭性侵害的人,能加入人權會訪查計畫。
身兼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的監委張菊芳、田秋堇、蘇麗瓊上午舉行「猥褻也是性侵害,請支持兒少安置機構與校園MeToo運動」記者會。
張菊芳說,近期陸續出現性侵害、性騷擾受害者勇敢站出來,表達受創經歷的台灣MeToo運動,這類案件從不是個案,被害人從兒少到成人,有不同性別、在不同場域;被害人或許憂慮後端程序才不敢站出來、選擇隱忍,黑數一直存在,實際狀況比看到的數據更嚴重。
張菊芳表示,被害人心理創傷一直存在,當被害人說出經歷後,期待能獲得友善支持,希望加害人受懲罰,不要有下一個被害人;因此體制、程序要友善、完備,處理人員也要有性別意識,不要成為加害人、共犯,社會整體性平意識提升,才可能減少下個被害。
張菊芳指出,人權會去年7月起,啟動兒少安置機構、校園性侵訪查,截至今年5月底,來電已超過100通、訪談逾50人;無論在安置機構或校園內,遭消極不處理、證據毀損等,人權會要找出結構性因素,才能量化分析、解決問題。
張菊芳說,訪查計畫過程,初篩時發現台灣社會對「猥褻也是性侵害」概念不足,導致有些案子沒有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機制處理。
田秋堇表示,最近很多爆出來的案子,已經不只是性騷擾,而是猥褻、性侵害;台灣社會對「性」很難啟齒,受害者好不容易帶著傷痕生活,要說出來非常困難,但這對國家非常重要,從每個真實經驗、遭遇,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回事,當受害者求助時,老師、安置機構人員如何反應,要找出系統性錯誤。
蘇麗瓊說,雖然性侵害防治早已建立系統,但最近揭發的案例中,很多是在職場中,顯示很多人對國家執行案件的信任度不夠,才不敢勇於揭發;政府不能徒有法令、輔導機制,卻沒有支持受害者的環境,要讓受害者願意說出來,才能檢視制度上有哪些不足。
據人權會統計,兒少安置機構與校園性侵訪查,面訪達標要100人,目前已面訪52人,其中女性44人、男性8人,受害者事發年齡以6到12歲最多、事件地點在學校內占多數,其中被性侵11次以上的更占39%,受害人有61%曾經揭露;加害者有95%是男性。(編輯:謝佳珍)11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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