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賽前須公告可出賽名單 中職:規定已行使多年

2023/6/16 14:3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楊啟芳台北16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宣布,教育部已公告單一場次運動票券新制,賽前業者須公告「可出賽名單」。對此,中華職棒秘書長楊清瓏回應,中職相關規定已行使多年,會繼續照著走。

消保處召開「運動票券新規定,購票觀賽有保障」記者會,公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已審查通過「運動賽事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教育部體育署8日已公告,10日起施行。內容包括賽前業者須公告「可出賽名單」,變動要通知、再公告,否則可退票。

楊清瓏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我們都是早就有規定、行使多年,對中職來講影響不大,各球團跟聯盟也都有票務上的規定,會繼續照著走。」

根據中職規章規定,各球團申請球員一、二軍變更登錄時限,若為比賽日時,須於預定開賽前1小時提出,並可於當日上場比賽;若非比賽日時,須於下午5時30分前提出。至於出賽名單確認,規章指出,參賽球隊應於開賽前1小時向聯盟提交打擊順序表,經2隊交換後,名單即不得更動。

在中職官網部分,前1天就會先公布隔天比賽的先發投手,每天的一、二軍升降也都會記錄在官網中。(編輯:管中維)11206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