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天然氣擬列綠色投資 歐盟永續金融分類法引爭議
(中央社布魯塞爾2日綜合外電報導)儘管針對核能與天然氣是否屬於「綠色能源」的問題,歐洲聯盟各成員國仍莫衷一是,據路透社報導,歐盟已制定相關計畫,將部分核能與天然氣計畫列入「綠色投資標的」。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 )預計將於本月提出相關規定,以決定是否將天然氣和核能計畫納入歐盟「永續金融分類法」(sustainable finance taxonomy)。
據路透社看到的執委員會提案草案,核電廠相關投資案只要具備安全處置放射性廢料的計畫、資金和場所,並於2045年前取得建造許可證,即可標記為「綠色」投資標的。
針對天然氣發電廠的投資,則須符合二氧化碳當量排放量低於每瓩小時(kWh)270克、取代污染更嚴重的化石燃料發電廠、於2030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造許可、計畫在2035年底轉用低碳氣體等條件,即可獲得「綠色」標記。
執委會透過聲明表示:「考量科學建議、當前技術進展以及各成員國面對的不同轉型挑戰後,執委會認為,天然氣和核能可用以協助過渡至以可再生能源為基礎的未來。」
一名執委會消息人士告訴路透社,為協助能源背景各異的成員國成功過渡,「在某些情況之下,乍看之下不完全是『綠色』的解決方案仍有其存在意義」。消息人士還說,天然氣與核能投資計畫將面臨「嚴格條件限制」。
接下來,歐盟各國和一個專家小組將仔細審查草案,預定1月稍晚正式發布,此前草案內容也可能做出調整。一旦發布,草案仍可能遭到多數歐盟成員國或歐洲議會否決。
一年多以來,針對哪些燃料真正符合永續標準的問題,歐洲國家一直存在分歧。
目前,奧地利、德國、盧森堡等國皆已表態反對核能;捷克、芬蘭,以及國內7成電力來自核能的法國,則主張在逐步淘汰燃煤的過程中,核能是不可或缺的替代能源。(譯者:施施/核稿:林治平)11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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