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中研院P3實驗室防疫漏洞百出 指揮中心開罰15萬元

2021/12/24 14:27(12/24 14:4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江慧珺台北24日電)中研院P3實驗室人員染疫案,經初步調查發現,實驗人員未依規定穿著防護裝備,中研院生物安全會也沒有落實稽核,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將對中研院開罰最重15萬元罰鍰。

前中央研究院P3實驗室人員日前確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本土病例(案16816),中研院19日晚間將調查報告送抵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出3大疏失,指揮中心昨天召開生物安全專家調查小組會議審視調查報告。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與會專家研判,中研院實驗室之所以造成感染,主要原因為P3實驗室人員進行實驗操作時,未依規定穿著C級防護裝備,包括連身型防護衣、N95口罩、雙層手套、護目鏡及鞋套等,並且在穿脫個人防護裝備及使用生物安全櫃時,都沒有遵守實驗室訂定的標準作業程序。

其次,中研院生物安全會沒有依「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規定,每年落實對實驗室辦理內部稽核,也未追蹤實驗室新進人員相關訓練考核完成情形。

陳時中指出,因應相關疏失,中研院須強化實驗室人員教育訓練並落實訓練後考核機制,以及辦理個人防護裝備的實體演練,確認人員對於個人防護裝備穿脫的認知程度。

陳時中說,由於仍有部分調查細節尚待釐清,將請中研院再提供實驗室人員進出實驗室的電子紀錄、監控影帶以及工作紀錄等,提供調查小組確認,調查小組將於釐清相關事實後,完成最終調查報告,屆時統一對外說明。

陳時中表示,對於中研院未依「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4條及第69條規定,對中研院進行裁處,從重處以最高罰鍰新台幣15萬元。(編輯:張芷瑄)110122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