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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瑪莎拉蒂毆人案 張敦量等3嫌接續羈押

2021/12/24 17:06(12/24 17: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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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4日電)台中瑪莎拉蒂案,檢方今天起訴涉案的張敦量等3人。隨後案件移審台中地院,院方今天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裁定張敦量接續羈押禁見,開車的李韋霖及乘客陳勁豪2人則收押未禁見。

18歲宋姓男大生今年11月7日凌晨,開車行經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河南路口變換車道時,擦撞由男子李韋霖(25歲)駕駛的瑪莎拉蒂轎車,遭車內車主兒子張敦量(23歲)及乘客陳勁豪(19歲)等人毆打致重傷,檢方今天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張敦量等3人。

張敦量等3人目前羈押在台中看守所,今天起訴移審台中地院,法院今天下午閱卷後召開羈押庭。

台中地院人員告訴中央社記者,經法官召開羈押庭後,裁定3人所犯罪嫌重大、有串證之虞,有羈押必要,裁定主嫌張敦量接續羈押禁見,而李韋霖及陳勁豪則是收押未禁見。(編輯:卞金峰)1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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