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3實驗室負責人未通報人員遭鼠咬傷 中研院:有疏失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3日電)中央研究院P3實驗室染疫案,實驗人員曾被實驗鼠咬傷,越級向生物安全官通報卻無下文。中研院院長廖俊智說,生物安全官反映不記得當天有接獲該事件,雙方說法兜不攏仍待釐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宣布新增1例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本土病例(案16816),為12月初剛離職的中研院P3實驗室人員,病毒定序為最早於印度發現的Delta變異株。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中央研究院就「中央研究院P3研究室實驗人員確診COVID-19感染途徑及後續防疫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廖俊智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報告中表示,案16816於10月中旬在工作過程中,第1次遭感染最早在巴西發現的Gamma變異株實驗鼠咬傷,因實驗室直接管理人當時不在現場,直接通報基因體研究中心生物安全官,於當天稍晚再通知實驗室直接管理人及負責人。
廖俊智說明,經負責人判斷該事件屬於低風險事件,所以未再向基因體研究中心主管通報。至於案16816越級通報生物安全官為何無下文,廖俊智表示,據現階段調查,已訪談生物安全官後,但生物安全官卻反映不記得,當天並沒有接獲這起實驗鼠咬傷生物安全意外事件,仍待進一步釐清。
廖俊智表示,據中研院內規定,即使判斷遭實驗鼠咬傷在生物安全意外事件等級屬於低風險,仍需要往上通報,所以這次發生負責人判斷該事件屬於低風險事件,未再向主管通報,「確實有疏失」。
針對案16816越級通報遭實驗鼠咬傷事件,廖俊智認為,在實驗室中發生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屬於較為緊急的狀況,在無法即刻找到實驗室負責人或管理人的情況下,當然應該越級通報,「她這樣做沒有錯」。
廖俊智強調,案16816有進行自主健康監測,並於10月16日自主自費進行快篩檢測,結果為陰性。至於是否可能以例行公費採檢確保實驗室安全,廖俊智說,若衛福部疾管署同意,願意由中研院自行針對實驗室人員進行公費採檢,「衛生機關同意,我們就會自己做」。(編輯:張雅淨)1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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