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未以現行犯逮捕瑪莎拉蒂案3嫌 中檢分案調查
2021/11/11 15:45(11/11 16:08 更新)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1日電)台中市宋姓男大生7日凌晨開車擦撞男子李韋霖駕駛的瑪莎拉蒂轎車後,遭對方毆打重傷昏迷。警方在第一時間未將李韋霖等人逮捕,台中地檢署今天指出,已主動分他字案偵辦調查。
案件發生初期,警方以傷害罪嫌偵辦,且未以現行犯逮捕李韋霖等3人,引發外界議論。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針對民眾質疑未依現行犯逮捕犯嫌,檢方已主動分他字案偵辦調查。
台中地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被告張敦量、陳勁豪、李韋霖等3人經法官訊問後,認為張敦量涉嫌強制、傷害及殺人未遂等罪嫌,陳勁豪、李韋霖涉強制及傷害等罪嫌。
台中地院表示,3人均犯罪嫌疑重大,且張敦量所犯殺人未遂罪部分,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另3人供述不一,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並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裁定3人均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警查出,11月7日凌晨零時過後,於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河南路口,18歲宋姓男大學生開車變換車道時擦撞由25歲男子李韋霖駕駛的瑪莎拉蒂自小客車,宋男被要求下車後雖一再道歉,李韋霖與同車的23歲張敦量、19歲陳勁豪等人仍予以包圍毆打,並號召多人到場助陣。
警方獲報到場後,將宋男送醫救治,相關嫌犯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初步以傷害罪嫌偵辦,並釋放李韋霖等3人,但警方經調閱影音畫面與相關證據後,發現3人涉參與毆打行為,改依殺人未遂、妨害秩序、恐嚇及傷害等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昨天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並發出拘票,警方陸續逮捕李韋霖等3人,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今天凌晨認定李韋霖等3人涉殺人未遂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編輯:戴光育)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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