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女老師遭中壢警壓制逮捕案 雙方皆獲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6日電)音樂女老師詹慧玲因拒絕中壢警方盤查、罵員警很蠢,遭當街壓制,依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詹慧玲認為警方濫權,也對員警提告妨害自由等罪。桃園檢方今天表示,雙方皆不起訴處分。
音樂女老師詹慧玲今年4月22日遭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一名葉姓員警盤查,由於拒回答、罵警員「很蠢」,被施以柔道「大外割」當街壓制、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詹慧玲認為警察濫權、執法過當,警方則認為是依法盤查、逮捕,當時引起社會輿論。
事後至中壢分局依照刑法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詹慧玲,詹慧玲也對葉姓員警提出涉犯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強制、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告訴。
桃園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根據檢察官會同雙方當庭勘驗員警密錄器檔案後,認為詹慧玲在被盤查之前,神色服儀、舉止無異常之處,客觀上並沒有會被認為有犯罪嫌疑的行為。
桃檢表示,葉姓警員雖主觀上認為是依法盤查,但不能只因為詹慧玲出現在治安熱點區域就任意攔檢盤查,因此葉姓警員的攔檢盤查行為尚非於法有據,不符合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要件,因此將詹慧玲不起訴。
另就詹慧玲提告員警部分,桃檢表示,雖然葉姓員警攔檢於法無據,但員警依據個人執法經驗,主觀上認為詹慧玲出現在治安熱點區域,攜帶2件行李、面容清瘦等,有犯罪嫌疑或失蹤人口等疑慮,因此上前盤查,並非出於妨害詹慧玲行動自由的犯罪故意。
桃檢表示,葉姓員警在詹慧玲罵他「你真的很蠢」一語後將詹慧玲逮捕,雖造成詹慧玲受傷、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因葉姓警員有阻卻違法事由的認知錯誤,且無妨害自由及傷害的故意,將詹慧玲壓制在地,也是避免產生更大傷害,並未逾必要程度,無過當情事,且已盡注意義務,因此也以不起訴處分。(編輯:李錫璋)1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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