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搭捷運收到AirDrop不雅照可存證報案 散布猥褻物品最高判2年罰10萬

2021/9/9 13:20(9/9 13:45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9日電)台北市婦幼警察隊今天表示,有民眾搭捷運,卻收到陌生人透過智慧型手機內AirDrop傳輸設備發送不雅照,若刻意傳送猥褻圖片或影音給他人,已觸犯散布猥褻物品等罪嫌。

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長張櫻嬌指出,有民眾7月間搭捷運時,智慧型手機內AirDrop收到不雅照片,因對方持續傳送,被害人無奈開啟訊息,打開後竟是男性生殖器照片,事後報警處理。

婦幼警察隊表示,此類型屬新型態犯罪手法,稱為數位無線匿名傳輸圖文資訊性騷擾,嫌犯在狹隘空間、人潮擁擠場堿,透過智慧型手機AirDrop功能,隨機對鄰近民眾傳送猥褻圖文、影音,傳送者已觸犯散布猥褻物品罪及性騷擾防治法。

至於如何防範,警方說,民眾可將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內的AirDrop設定勾選只限聯絡人,若發現有陌生訊息透過藍芽傳送,可拒接收,減少被騷擾機會。

民眾若遇數位無線匿名傳輸圖文資訊性騷擾,先記下周邊環境、人物,並記錄接收檔案時間、車廂編號或車次班號等,並將接收畫面截圖存證後,立即報警,警方將查緝偵辦。

警方指出,使用AirDrop或藍芽功能隨機傳送不雅照,並設定附近周遭民眾可接收,已涉違反散布猥褻物品罪,依法可處2年有期徒刑。

加害人行為也涉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若傳送未成年猥褻照,可能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警方呼籲不要以身試法。110090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