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優先 財政部放寬醫事人員繳稅期限延至8/2
2021/6/28 11:13(6/28 11: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8日電)考量疫情持續警戒,醫事人員全力投入防疫、病患照護、疫苗施打或檢疫,財政部宣布,放寬具執業登記的醫事人員,綜所稅最晚可延至8月2日完成申報,事先無需提出申請。
5月中旬本土疫情快速升溫,守在防疫最前線,為照顧病患、協助檢疫、施打疫苗,各類醫事人員疲於奔命,財政部表示,為讓醫事人員可無後顧之憂,安心投入防疫工作,放寬其綜所稅申報繳納期限至8月2日。
財政部官員表示,考量夫妻為合併申報,因此凡本人或其配偶為具有執業登記的醫事人員者均適用,所謂醫事人員範圍,主要根據醫療法10條規定,包含醫師、藥師、護理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藥劑生等;目前具有執登的醫事人員雖有約30萬人,粗略估計只剩1至3萬人未申報。
符合條件的醫事人員,不用事前提出申請,只要在8月2日前檢附執業執照,就近向任何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申報即可,臨櫃後可採網路申報、人工申報或稅額試算服務回復確認。
繳款方式包含現金或委託取款轉帳,現金部分新台幣3萬元以下可至超商繳納,其餘可至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若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可與現場申報時提供,或在8月12日前送交至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財政部官員表示,2003年SARS期間也曾放寬醫護可延期申報綜所稅,但當時範圍較小,如第一線於加護病房照顧病患的醫護才適用,採造冊方式進行;今年考量本土疫情嚴峻,花時間造冊可能增添負擔,因此直接放寬所有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均適用。(編輯:潘羿菁)1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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