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傷雙和醫院3護理師 確診男被依殺人未遂起訴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黃旭昇新北10日電)新北地檢署偵辦衛福部雙和醫院醫療暴力案件,今天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對涉以水果刀攻擊3名護理師的洪姓被告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洪姓被告於民國110年5月25日經核酸檢測(PCR)篩檢確診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28日入住雙和醫院,須在與外界隔離情形下接受治療,但他31日上午7時許竟擅自走出病房。
當時正要為隔離病房病患送餐的蔡姓、陳姓護理師出言制止,並請他回病房,洪男因此心生不滿,持利刃朝2名護理師的胸部、背部、腹部刺入。
起訴書指出,洪男接著把凶器藏在身後,走到病房旁的日光室詢問另名施姓護理師出口在哪,聽到施女回以「你怎麼在這裡,你不能離開」,洪男竟立即持刀朝完全沒有防備的施女背部、胸部捅、刺多下,直到施女佯稱會帶他出去才暫時停手。
兩人走到走廊上,施女出聲呼救,洪男再度持刀攻擊施女,過程中蔡姓、陳姓護理師趕到,洪姓被告仍不斷持刀攻擊3名護理師,並大喊:「憑什麼把我關在這裡?」分別造成傷害與重傷害。
檢方表示,被告持利刃攻擊3名護理人員,完全不顧對方的生命、身體、健康、安全,且其所攻擊部位包含胸部、背部、腹部等人體重要致命部位。
檢方指出,施女左側氣胸與左胸穿刺傷,須緊急手術始能維持生命;陳女的右手掌因抵擋被告的攻擊,受到肌腱、神經斷裂等嚴重傷害,復健期至少半年,未來是否仍能如未受傷前一般靈巧活動、是否得以繼續從事相關護理工作均屬未知;蔡女遭被告攻擊當下雖即時閃避,其腹部仍遭利刃劃傷。
檢方認為,洪男涉犯刑法的殺人未遂、重傷害,及違反醫療法中的以強暴方法妨害醫事人員執行業務等罪嫌,且他的犯案動機是拒絕遵守防疫規定而欲擅離醫院,加上案發後仍故意對醫護人員吐痰,徒增醫護人員感染高度風險,對目前嚴峻疫情而負荷已極度沉重之醫療量能而言更是雪上加霜,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編輯:李錫璋)1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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