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紓困 家庭總月收平均每人低於3.9萬可領1萬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黃旭昇新北28日電)武漢肺炎疫情新北市紓困方案今天出爐,包括減稅、緩繳等,其中失業勞工除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加給生活扶助金最高1萬1800元,另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3萬9000元等可領1萬元。
新北市長侯友宜下午在防疫線上直播記者會中,公布「新北市110年防疫助扶方案」,其中針對肩負家中經濟重擔者,因疫情關係暫時無法工作、住院及產業停工等,導致全家生活陷困,且未能領取相關勞工補助或失業救助者,市府補助每戶新台幣1萬元。
新北市政府表示,所謂肩負家中經濟重擔者,是指收入負擔家庭生活費1/3以上,但不能與衛生福利部的補助重複申領,且為避免送件申請造成群聚,一律採用線上申請,郵寄申請要等3級警戒解除。
市府說,只要符合2個條件即可申請;家庭總收入分配到全家人口數,每人平均生活費低於「最低生活費」的2.5倍,民國110年的標準是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萬5600元,因此2.5倍為3萬9000元,以及全家人口包含存款、有價證券、汽車及投資等,每人每年未超過20萬元。
此外,在勞動部提供的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外,更加給生活扶助金最高1萬1800元,另針對勞資爭議涉訟部分,提供律師費、裁判費及生活費等相關補助。
市府表示,促參廠商及設定地上權業者的營運權利金,最高減免35%;市有不動產出租作營業使用者,租金減收50%,公有市場攤商使用費減收50%,減免期間皆為民國110年5月15日至8月31日。
至於租金、使用補償金、權利金、市場使用費等規費與各項罰緩,繳納期限一律展延3個月。
對於飯店、旅館及其他營利事業已停用或縮小營業面積者,及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停業的場所,其房屋稅率由原3%降為2%;查定課徵的娛樂稅業者,減徵今年5月15日至8月31日查定稅額的30%。
另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停業的業者,停業期間停徵娛樂稅。各類車輛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未使用的期間,牌照稅可按日免徵。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凡應到案日自5月15日起至6月14日止,且應到案處所為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的罰單,無須檢附任何文件,繳納期限均可展延至7月14日。(編輯:張銘坤)1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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