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 台鐵懲處副局長朱來順等12人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6日電)台鐵408次太魯閣號4月2日於花蓮清水隧道,發生出軌重大意外,雖然主要是廠商違規施工並不慎造成車輛翻落,台鐵仍有監督不周問題,台鐵考成會今天決議懲處副局長朱來順等12人。
台鐵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交通部408次列車和仁至崇德間東正線出軌事故行政責任報告,擬訂行政懲處名單,包含副局長、總工程司、處長、段長等共12人,並於今天召開第8次考成委員會會議決議核布懲處令。
根據懲處內容,朱來順因負責督導工務,記過1次,懲處最重的是花蓮工務段長記1大過,另工務處長、花蓮工務段施工主任及花蓮工務段工程承辦人都記過2次,其他相人員則分別是記過及記申誡。
台鐵表示,太魯閣號事故主要是施工業者、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廠商違反契約及作業規定,台鐵相關人員涉有督導、管考不周予以究責,相關懲處將於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及交通部鐵道局發布事故調查時,再予以檢討修正。
台鐵說,針對太魯閣號事故缺失,已積極辦理下列七項改善措施:
第一,臨軌工程全面停工,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及交通部鐵道局進行相關安全複檢合格後,方可辦理復工。
第二,加強各工地安全管理,由台鐵派專人保管工地大門鑰匙,管制人員進出,並於工地設置閉路電視CCTV或電子圍籬,實施安全控管。
第三,瞭望員及監工人員均配發行車調度無線電話,遇緊急狀況時,立即通知司機員停車,並通報調度員及鄰近的車站。
第四,未派站員的招呼站工地,由台鐵局另雇保全人員或派員駐守,確保廠商進場施作合於規定。
第五,加速建置「邊坡監視預警系統」,預定今年底完成10處、明年底完成15處。
第六,全面盤點有異物侵入之虞路段,於6月底前完成,危害嚴重者優先設置永久性的阻隔設施,無法建置阻隔設施者則建置異物入侵告警系統,預計於10月底前提出改善計畫。
第七,全面檢討工程管理的督導稽核查證機制,並加強落實履約管理。(編輯:陳政偉)110052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