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隔離對象等採檢結果不能上班 將給予補償
2021/3/16 14:00(3/20 15:03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6日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避免疫情擴大,日前匡列非隔離對象採檢,且在結果出爐前不得出門,引發給假給薪爭議。勞動部今天說,指揮中心已請疾管署研議補償方式。
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因應部立桃園醫院爆發群聚感染,要求部分人員必須採檢,但並未將這類人員列為居家隔離的對象,且要求必須配合採檢措施,在接獲檢驗結果前須留在家中、不可外出,這個規定讓這類人員無法工作出勤,也因為非特別條例中的隔離對象,因此不得申請防疫補償。
這樣類似案例引發後續給假給薪爭議,勞動部在過年前曾詢問指揮中心,近日也收到指揮中心的回應。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指出,指揮中心也認同這類人配合防疫需求,人身自由受限應該給補償。
黃維琛說,原本給指揮中心的建議是發布特別條例解釋令的方式,但由於法制單位提到,原本訂定特別條例時並沒有談到這個情況,在法理上可能有問題,因此不建議這樣做。
黃維琛指出,現在的方式是先建議雇主採用「防疫隔離」註記的方式,至於錢的部分,雖然目前不能依照特別條例領取防疫補償,但指揮中心後續已請疾管署研究如何給這類人補償。(編輯:管中維)1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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