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農漁產品種外流 農委會擬仿效日本修法祭刑責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9日電)中國不進台灣鳳梨,卻推銷自產的金鑽鳳梨。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今天說,日本草莓、葡萄也面臨品種流入中國並回銷的窘境,且明年起採刑責嚴懲藉此杜絕,農委會研議修法跟進。
農委會今天召開「強化台灣品種保護 維護產業競爭力」臨時記者會,回應品種、技術外流議題。
陳駿季說明,民國76年起兩岸交流頻繁,迄今包含鳳梨有4種、釋迦1種、茶7種流入中國,還有芒果、蓮霧跟棗子也有品種疑似流入中國生產;水產的吳郭魚、蝦類、鰻魚、石斑類等則有生產技術流入中國。
他並說,77年訂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保護品種權,並根據「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UPOV)」公約精神訂定法規,深化品種權保障,台灣採行1991年版本,適用在種苗、作物及加工品上;但是中國採行1978年的版本,僅限於種苗上,因此實務上「除非抓到賣種苗的人,抓到賣水果的人沒有用」。
他進一步指出,台灣在中國申請品種權的速度異於常態,常花了7、8年還在審,除蝴蝶蘭已核准33件,其餘87件都沒有進展。
又目前雖然從87年起管制21項種畜禽及種原輸出、96年起迄今管制8類13項植物種苗輸出,以及102年起「營業秘密法」增加技術外流刑罰,但面對中國市場磁吸效應及品種攜帶不易查緝問題,現有規範難以管制。
他強調,綜合以上種種,實務上禁止被侵權農產品回銷台灣,以及對於侵權國家所產出的同品種農產,也銷往台灣主要外銷市場(國),對此第三市場主動進行智財布局,是最能保障產業利益的做法;同時要增加上述禁止輸出的農產品項,將陸續完成公告作業。
另外,陳駿季回應中央社記者提問時說,尚難估計迄今品種外流的損失產值,不過日本也發生草莓、葡萄品種流入中國後回銷的問題,所以2022年起,將對違法將品種外流者祭出刑責(10年以下),是全球首個針對品種違法外流動用刑責之國,農委會擬研議修法跟進。
有關第三市場進行智財布局,陳駿季補充,過去有台商到中國栽種台灣品種的毛豆,再以相對低價銷日,搶食台灣毛豆外銷商機,農委會就是到日本將同品種的4種毛豆登記品種權,輔以跟台灣合作的日商會把關、檢舉非台灣產的台灣品種毛豆在日本銷售,台灣毛豆銷日的市占率終於重回第一,高產值也獲得「綠金」美名,目前外銷年產值8000萬美元。(編輯:陳政偉)1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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