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泛民47人遭控顛覆出庭 市民聚集要求釋放政治犯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日電)香港47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經通宵扣查後,今天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出庭)。
各人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出庭,期間有市民在庭高舉標語,上面寫有「釋放政治犯」字眼。
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於1月6日逮捕50名泛民人士,指他們去年7月為立法會選舉而進行的初選涉嫌違反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昨天,警方正式逮捕及起訴其中47人,指他們「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控者包括組織初選的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已解散的「民主動力」前召集人趙家賢,以及多名參與初選的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黃碧雲、譚文豪、胡志偉、朱凱迪、尹兆堅、楊岳橋、陳志全、林卓廷等。
因其他罪名而正在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人民力量譚得志也在被起訴之列。
綜合媒體的報導,起訴書指各人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1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
去年7月11至12日,泛民一連兩天舉行立法會選舉的「35+」初選,由選民參與投票,目的是選出參加同年9月立法會選舉(後因COVID-19疫情而延後1年)的泛民代表,並爭取立法會選舉過半數席次,以否決政府議案。
這次初選由戴耀廷策劃,共有61萬人投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當時曾警告,所謂初選的目的,是阻撓政府所有政策,這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政權罪。
她又說,大家有權投票,但選舉必須公平、公正,不容許任何干擾立法會選舉的做法,而香港選舉制度沒有初選機制。
港區國安法規定,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顛覆國家政權罪。
具體而言,這些行為包括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以及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編輯:周慧盈)1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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