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居家檢疫男攜毒趴趴走 吃官司又被罰30萬
2021/2/20 13:09(2/23 18:5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0日電)從杜拜返國、接受居家檢疫的台南38歲陳姓男子,日前二度擅自外出趴趴走,更隨身攜帶毒品被逮,陳男不僅被送往集中檢疫,還得吃上官司,市府衛生局今天對陳男裁罰30萬元。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警員今天指出,陳男17日擅自離開中西區居家檢疫住所,警方獲報後趕往協尋,就在住所外遇見返家的陳男;陳男眼見警察上門,一臉慌張,主動交出一小包的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陳男驗尿也出現安毒反應。
警方隨即啟動防疫期間查獲居家檢疫犯罪嫌疑人機制,和台南地檢署開啟遠端視訊,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再以防疫專車將陳男送到集中檢疫處所。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也對陳男祭出新台幣30萬元的罰款;衛生局人員表示,陳男12日從杜拜返國,依法接受居家檢疫隔離,27日才解除,但陳男16日深夜11時許及17日下午1時許二度被警方查獲擅自外出。
陳男供稱,16日深夜外出目的是買飲料,17日下午外出是向友人借款一萬元,以協助另名友人交保。不過,警方對他的說法存疑,懷疑陳男是外出買毒,全案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編輯:黃世雅)1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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