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不用急 經勞資同意可在疫情過後一年內請完
2021/2/4 17:05(2/4 17:27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4日電)勞動部近日比照公務人員,放寬勞工請假規定,只要經雇主同意,婚假可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後一年內請畢。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8日,工資照給;另根據函釋,婚假應從結婚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畢,但經雇主同意者可於一年內請畢。
不過,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影響,打亂許多人結婚度蜜月計畫,勞動部日前也發布函釋放寬。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立法院之前處理勞動部預算時,就有立法委員提到許多民眾反映,婚假想用來度蜜月,卻因疫情不能出國,請婚假變得更有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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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維琛說,勞動部參考銓敘部做法,近日發布函釋,考量國際疫情仍嚴峻,為讓勞工能有較彈性婚假規劃,可經雇主同意,在疫情結束後一年內請畢。
「疫情結束」定義,黃維琛表示,是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編輯:李明宗)1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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