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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檢女留醫師男友兩度過夜 移送集中檢疫所不得領補助

2021/2/4 15:46(2/5 19: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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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4日電)台中市南屯區一名女子在居家檢疫期間,兩度讓醫師男友到住所過夜,台中市政府開罰新台幣20萬元,今天被移到集中檢疫所,須自付費用,而男友一採陰性,目前自主健康管理中。

台中市南屯區一名1月26日自中國返台的女子,在居家檢疫期間竟兩度讓男友到檢疫住所探視、過夜,遭市府開罰20萬元,台中市長盧秀燕3日在防疫會議上痛批這名女子「可惡至極」。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今天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將女子移往集中檢疫所,檢疫期間須自付每天3000元住宿費用,且無法領取防疫補助,預計2月10日解除隔離。女子態度平淡,配合市府動作。

這名女子1月26日返台,市府調查,女子聲稱因家中太久沒人住,所以找來男友幫忙大掃除,2人在家都有戴口罩,但因防疫規定居家檢疫不可與外人接觸,男子27、28日晚間8時進入屋內,直到翌日8時才出門,已違反「1人1戶」的防疫規定,29日接獲通報後,前往現場查訪、蒐證後移送衛生局開罰。

市府指出,醫生男友在29日後已無再進入檢疫居所,現已暫停上班,目前一採陰並進行自主健康管理,須到2月5日期滿後進行二採,同樣陰性才能恢復上班。(編輯:陳仁華)1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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