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悶死腦麻女兒判刑 法官請總統考慮特赦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7日電)70多歲陳姓老翁不忍腦性麻痺女兒受苦,去年3月間涉嫌將女兒悶死,台北地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2年6月徒刑。法官在判決書中替老翁求情,也請總統考慮對老翁發布特赦令。
判決指出,陳姓老翁的女兒罹患先天性重度腦性麻痺,無法言語、自行進食或行動,甚至必須長期臥床,老翁與妻子無微不至的照顧女兒近50年,陳妻後來身體不適,無法隨時照料女兒,改由老翁單獨照護。
檢警查出,去年3月某日晚間,老翁女兒因牙痛徹夜哀號,吃了止痛藥依舊無效,又因武漢肺炎疫情嚴重,沒有將她送醫。女兒晚間呻吟,老翁不想讓再女兒繼續痛苦,一時控制不住情緒,將女兒悶死,自己企圖輕生。
陳妻清晨起床感覺不對勁,到女兒房間發現2人沒動靜,趕緊打電話求救,陳姓老翁獲救後住院治療,女兒已回天乏術。老翁偵訊時表示,因不忍見到女兒受苦才會動手,事後感到懊悔。陳妻與其他孩子則為老翁求情。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姓老翁犯後欲與女兒同死,並於醫院清醒後向員警自首坦承犯行,可見他也深感愧疚及悔悟,過程中所受的壓力及痛苦,更非外人所能想像,審酌老翁自首、情堪憫恕,從輕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可上訴。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審理過程中,感受到本案發生的特殊情景,以及老翁、家人背後無法言喻的痛苦與艱辛,更希望在台灣確能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後,能承接並及時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法官表示,陳姓老翁是一個充滿關懷與愛心的父親,忘卻自身年歲的增長,為了女兒的最佳利益,近50年來不假手他人,甘之如飴、親力親為的照顧女兒,如果沒有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他對女兒病痛的判斷,這樣無私的照顧仍將持續下去。
判決指出,法官職司審判,仍應本於職責,嚴守法律規定,老翁所為既然剝奪女兒生存的權利,仍應受到國家刑罰,法官已盡力審酌案件各項情節,在法律所能允許的範圍內,從輕宣告被告最低刑度的刑期。
法官認為,老翁如此疼愛女兒,卻又親手終結她的生命,想必他在未來的人生歲月裡,將始終受到「良心監牢」的禁錮,國家是否有再對老翁執行徒刑,有再行審酌的餘地。
法官指提醒檢察官於執行時,應一併注意老翁是否有因高齡或身體狀況不適宜執行的情形;如果老翁不符合監獄行刑法所定拒絕收監的要件,享有赦免裁量權限的總統,也宜考慮發布特赦令,以適當緩合本案徒刑宣告與刑罰執行所生苛酷的情形。(編輯:方沛清)11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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