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對百貨商場開徵碳費 溫管法將改名、目標「淨零排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9日電)環保署今天說明溫管法修法,將改名「氣候變遷因應法」,2050年較基準年減碳50%目標未變,但加入「以淨零排放為努力願景」;碳費徵收另訂子法,擬擴大收費對象至百貨商場等。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溫管法)自2015年實施以來未曾修改,面對氣候變遷,各界期盼能修法符合國際潮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張子敬日前於立法院承諾,年底會有草案,預計明年送行政院,期望最快能在下個會期送進立法院。
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長蔡玲儀今天表示,目前整份62條條文,預計明年3月預告,但預告之前會先與各界研商,預告後會再有公聽會;主要增加調適專章,法案名稱也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氣候法)。
環保團體、立法委員都關注,台灣原訂在2050年排碳量要降至基準年2005年50%以下,目標應該加嚴。蔡玲儀指出,除了原訂目標不變,此次修法特地在立法目的中加入「以達成淨零排放為努力願景」。
蔡玲儀解釋,現在很多國家都提出淨零排放,民間也期盼調整,為了呼應國際加速減碳,因此在立法目的加入追求淨零排放為減量目標。
她說,其實世界上120多個國家宣示要淨零排放,只有6個國家,包含瑞典、英國、法國、丹麥、紐西蘭、匈牙利等將目標及時程訂在法律中。
至於產業關心的碳費如何徵收,蔡玲儀指出,目前規劃分階段收「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費」(碳費),收費專款專用;在氣候法中也會訂定原則,若事業採行減量達一定程度,可以減免繳費,鼓勵產業盡早布局。
媒體追問碳費訂定標準、預估收費區間或何時實施等,蔡玲儀三緘其口,僅表示不會在母法訂定這麼細;實施對象目前是朝排放較大者,不限定於製造業,住商也有,如百貨商場等用電較高者,也會規劃納入收費對象。
蔡玲儀說,今年下半年與產業開過9場座談會討論,絕大多數對於徵收碳費表示認同;子法訂定會盡量與母法同步,如果母法修正通過,相信後續辦法會更快訂下來。
但原本評估能與碳費同步實施的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蔡玲儀表示,由於台灣市場較小,額度流通確實有困難,產業也有疑慮,因此僅在母法中納入相關機制,未來是否會有相關子法,仍待討論。
此外,環保團體詬病,若各部會減碳未達預期標準,環保署其實沒有強制力。蔡玲儀提到,法案中訂定行政院須召開氣候變遷因應會報,加強中央、地方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聯繫。
蔡玲儀說,未來設5年一期階段管制目標,每年會向行政院報告執行成果,若執行2年仍未能達階段管制目標,主管機關就要提改善計畫;國際間與台灣類似、依各部門設減碳目標的國家是德國,但德國並未要求改善計畫,而是將未達成的目標量延至下一期累計。(編輯:管中維)109122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