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銜人未補提連署人名冊 陳致中罷免案不成立
2020/12/25 18:09(12/25 19:07 更新)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25日電)中選會今天表示,高雄市議會第3屆第10選舉區議員陳致中罷免案,因提議的領銜人逾期未補提連署人名冊,中央選舉委員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2項規定,宣告該罷免案不成立。
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陳致中罷免案提議人的領銜人蔡新民在109年11月2日向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人名冊,經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於109年12月9日函報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連署人數計2萬9018人,依法刪除人數1萬3373人,符合規定人數1萬5645人,未達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1條第1項連署人數應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即2萬8062人以上的規定。
中選會在同日函請蔡新民補提連署人名冊,補提期間自109年12月13日起至109年12月22日止,但因蔡新民逾期未補提連署人名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2項規定宣告罷免案不成立。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連署人名冊,經查對後,如不足規定人數,由選舉委員會通知提議人的領銜人於10日內補提,屆期不補提或補提仍不足規定人數,選舉委員會應為罷免案不成立宣告。(編輯:林興盟)1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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