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2.0修法 徐國勇:不定期突襲落實查核
2020/12/21 10:32(12/21 12:42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1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實價登錄地政三法,內政部長徐國勇說,為促進不動產成交資訊更透明,成交案件的門牌、地號完整揭露;未來以書面查核為主,並不定期、不預警的突襲性查核。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內政部長徐國勇、次長花敬群列席,審查「實價登錄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徐國勇在口頭報告時表示,為促進不動產成交資訊更透明、正確,在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中,將成交案件的門牌、地號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增訂自行銷售預售屋者,應在銷售前以書面報請地方政府備查、在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申報登錄資訊。
徐國勇說,為遏止申報登錄義務人刻意利用資訊缺乏或不實炒作哄抬,修正對於屢不改正者加重罰鍰額度,並增訂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申報登錄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及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前應報備查規定的罰則。
徐國勇表示,在地政士法部分,則配合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刪除地政士在買賣受託案件的申報義務及其違反義務的處罰規定。在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中,也刪除不動產經紀業仲介成交買賣案件申報登錄義務,增訂成交案件的門牌、地號完整揭露等。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質詢時問,未來內政部要如何落實查核?徐國勇說,書面查核最重要,申報以後可以跟財政部、相關銀行調取資料,就能知道有沒有確實登記;必要時也會與公平會、消保處、地政、營建機關,以不定期、不預警的突襲性查核。(編輯:趙蔚蘭)1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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