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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官上任3天喝花酒 記過調離主管職

2020/11/21 16:23(11/21 16: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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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1日電)台中市警察局高姓副分局長上任3天,於20日凌晨應友人邀約,前往有女陪侍的KTV喝花酒,台中市警察局接獲情資主動出擊,當場在包廂內查獲高男,記過並調離主管職。

台中市警察局20日接獲有警官涉足不妥當場所,隨即進行風紀探查,會同轄區分局員警,凌晨前往KTV實施臨檢,當場在包廂內查獲高姓副分局長。高男自第三警分局調往太平警分局,上任第3天,因到有女陪侍的KTV喝花酒遭逮。

高男表示,19日接受民防幹部邀請,晚間6時下班後到大里區參加飲宴,晚間11時許,餐敘結束後又應友人邀約隨同前往KTV,高男聲稱因不勝酒力,不知該KTV 為列管的不妥當場所。

高男下班後因參加餐會並在過程中飲酒,因酒後自我控制力降低,涉足有女陪侍的不妥當場所,高男身為幹部,深知警察人員非因公不得涉足不妥當場所相關規定,未能以身作則、謹言慎行,導致違紀情事。

台中市警局檢討後,將高男調至警局秘書室,依規定記過處分。市警局表示,將持續清查所屬員警有無涉足不妥當場所情事,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徇私原則,一經發現違法犯紀徵候,主動查處,積極維護警察風紀。(編輯:張芷瑄)10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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