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涉逼藥師磕頭道歉案 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2020/8/24 15:49(8/24 16:30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台北市60歲李姓婦人3月間到藥局買口罩,疑不滿藥師還錯健保卡,竟要求磕頭道歉。士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定李婦罪證不足,不構成強制罪等罪要件,處分不起訴。
媒體之前報導,一名婦人赴藥局購買實名制口罩時,因不滿藥師還錯健保卡,要求藥師下跪道歉,台北地檢署3月14日主動分案,調查有無涉嫌強制等罪嫌。
案經台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追查,3月15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李姓婦人3月11日前往轄區某藥局購買口罩時,因藥師忙中有錯,誤把其他民眾健保卡發還給婦人,藥師有請核對正確與否,婦人當下未表明異議,隨即離去。
警方指出,婦人隔天發現手上健保卡有誤,返回藥局理論,批評藥師賣口罩方式有瑕疵、沒有解決問題誠意,要求藥師下跪磕頭道歉。藥師不願擴大事端,下跪磕頭道歉息事寧人。
由於案發地位於士檢轄區的南港區,警詢後依李婦涉嫌觸犯強制罪及醫療法對醫事人員強暴或脅迫等罪嫌,函送士檢偵辦。另方面,由於北檢先前已製作監視器等勘驗筆錄,也把相關資料交給士檢作為辦案參考。
士檢偵辦期間,李婦表示,因患有重聽,講話比較大聲,有催促藥師幫忙尋找,且藥師突然向她下跪,她還嚇一跳,她絕對沒有說出要下跪道歉的話,願意為口氣不好道歉。
檢方考量就算李婦有要求藥師下跪,也沒對藥師加以任何暴力,妨礙藥師執行業務工作,「下跪」一詞有尖酸刻薄之意,值得譴責之處,但並未達違法程度,因此處分不起訴。(編輯:方沛清)10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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