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被控3案涉背信 北檢均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前高雄市長韓國瑜被控在北農總經理任內濫發獎金、高價購買水果禮盒饋贈員工、公費招待妻子旅遊,涉及背信。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韓國瑜未涉及不法,予不起訴處分。
本案被告除了韓國瑜外,還包括台北農產運銷公司前總經理張清良、前常委董事陳益宗、前董事程建盛(已歿)、前代課長林根本及陳姓水果承銷商。
北檢接獲檢舉指出,韓國瑜等人多次以高價向公司董事採購水果禮盒後,將禮盒送給公司員工,以及作為公關餽贈用;韓國瑜另被指控任內以慰勞金名義,將公司1/3甚至1/2獲利發放給員工,並公費補助太太李佳芬赴日本石垣島旅遊,涉及背信等罪。
韓國瑜在偵查時供稱,北農若干年前差點倒閉,員工被扣薪、裁員,他的前任總經理張清良任內每當北農有盈餘,就發端午節、中秋節慰勞金,他蕭規曹隨,而且有跟董事長討論過,且年底時董事會追認通過。
韓國瑜表示,他就任總經理後,每年三節都會贈送水果禮盒給員工、董監事,任何人向他推銷產品,均回應「請依照採購程序」,簽核後由採購部門負責,他不知道採購對象。
至於石垣島旅遊,韓國瑜說,當時各董監事的眷屬均由公司支付旅費,他並無不法。
北檢指出,北農當時並無發放慰勞金相關規定,公司章程及公司法也沒有規範慰勞金的發放方式。張、韓依慣例且依總經理職權,評估公司有獲利,並於提撥股東股息、法定盈餘公積後,以慰勞員工及董監三節獎金名義,發放金額齊一的慰勞金,且經過董事會討論、揭露於財務報表,並無不法。
採購水果禮盒部分,北檢查出韓國瑜並未經手採購水果一事,也未指定購買對象,也沒有證據證明他有勾結廠商,且無法查證水果實際品質與價格的合理性,難以認定韓國瑜等人涉及背信犯行。
公費補助旅遊部分,北檢調查後發現,北農石垣島旅遊是由當時的董事長決行,並非韓國瑜,且所有的董監事配偶均以公費支付,不是只有李佳芬,顯見韓國瑜並無獨厚自己的情形,而韓國瑜其他親友4人都是自費參加,認定韓國瑜並無背信。(編輯:李錫璋)10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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