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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申請離港 被法官拒絕

2020/6/12 13:44(6/12 20:5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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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2日電)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為涉及多項罪名而被起訴及保釋外出,期間不准離境,他今天向高等法院申請暫時撤消禁止離境命令,但遭法官拒絕。

綜合星島日報等本地媒體報導,黎智英早上再度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離港赴美,他的代表律師鄧樂勤表示,黎智英在本地連繫強,持有上市公司,其家人也都在香港生活,萬一黎棄保潛逃會令個人及商業的聲譽毀於一旦。

不過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最後仍拒絕黎智英的申請,並表示將會擇日頒布書面理由。

今年初,警方逮捕了黎智英等多名泛民主派人士,指他們涉嫌參與非法集結,其中黎智英涉及4項罪名,包括3年前一宗涉嫌刑事恐嚇,以及組織和參與去年3場未經批准的集結。

黎智英其中的一項集結罪,是去年8月31日「反送中」運動支持者發起的「831為香港罪人祈禱」遊行。這次遊行未獲警方同意,但有大批市民參加,當天黎智英走在最前面。

遊行結束後,入夜多區爆發嚴重警民衝突,其中以太子地鐵站流血事件最為激烈。

2017年6月4日,黎智英在維多利亞園參加「六四」燭光晚會時,因不滿某報記者追訪而辱罵對方,其後有人報警求助,警方列為刑事恐嚇案處理。

據報導,黎智英日前參加未經警方批准的「六四」燭光晚會,事後與香港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人再被警方依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起訴,案件將於本月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開庭審理。

黎智英早前獲准以港幣7000元交保外出,期間不得離境。他上月22日到高等法院本欲申請撤銷其離境禁令,其後擱置至今。(編輯:楊昇儒)1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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