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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擬修法禁賣電子菸 吸菸年齡提高至20歲

2020/5/29 14:16(5/29 14:4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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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9日電)國健署今天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除了將加熱菸、電子菸通通列為「類菸品」,全面禁止輸入、製造、販售,並將吸菸年齡門檻從18歲提高至20歲,酒吧、夜店也將納入禁菸場所。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昨天公布「108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結果顯示去年全台青少年紙菸吸菸率10年來首度攀升,推估全台有逾8萬名青少年吸菸;電子菸使用率也從增加逾50%,推估有5.7萬青少年使用,恐成吸菸敲門磚。

國健署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除了將所有以尼古丁取代菸草為原料的產品通通納為「菸品」,更將電子菸、加熱菸等新興菸品歸類為「類菸品」,並明訂全面禁止「類菸品」製造、輸入、販售、供應等。

為了避免加味菸成為青少年吸菸敲門磚,草案明訂,未來菸品不得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

此外,草案因應國際趨勢,擬將禁止吸菸年齡及購菸年齡從現行18歲提升至20歲,未來酒吧、夜店也將納入禁菸場所。

國健署長王英偉接受記者電訪時表示,近年因電子菸、加熱菸等新興菸品層出不窮,愈來愈多研究顯示對健康影響大,為了避免一有新興菸品出現就得修一次法,索性全部歸類為「類菸品」並全部禁止輸入、製造販售。

王英偉說,菸害防制法距離上次修法已有長達13年,國健署雖多次提出修正草案,但進入立法院後都無疾而終,盼這次草案出爐後,能希望盡快完成修法,「愈快愈好」,保障民眾健康。(編輯:管中維)1090529

吸菸有害身體健康,未滿18歲請勿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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