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陳同佳案 男子赴港搶名錶返台一審判10年10月
2020/5/27 12:36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7日電)男子林湯駿去年10月在香港持空氣槍搶走名錶逃逸回台,被稱為「台版陳同佳」案,雖港府拒絕司法互助,仍被檢方依強盜罪起訴,台中地院今天判處他10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29歲男子林湯駿在民國108年10月5日搭機前往香港,先到旺角當地模型店購得仿Glock 17黑色空氣槍。隔天再預藏空氣槍搭乘計程車,前往「經典時計」錶行,並以佯裝購買ROLEX名錶為由,請店員將價值港幣99萬元(折合新台幣389萬元)的2支手錶拿出來試戴。
不過,林湯駿因發現店員站在門口,自己難以逃離,遂拿出空氣槍指著店員,並帶著2支手錶逃跑,後續雖遭店員擋下,仍在衝撞後逃逸。
林湯駿當天下午搭機返台後,將名錶變賣,得手新台幣280萬元。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在同年11月11日將林湯駿逮捕到案,並查扣現金新台幣270萬餘元及6支名錶。台中地檢署偵辦時,依法向香港特區政府請求司法互助遭拒,但檢方仍依強盜罪起訴他。
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天依加重強盜罪判處他10年10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林湯駿案發後羈押至今,院方今天並召開延押庭,但林湯駿以羈押期間姑姑過世,父親也將開刀,且醫師評估開刀後僅剩1至2年性命,向法官提出交保,以照顧父親,希望以配戴電子腳鐐、向派出所報到取代羈押,目前正由合議庭評議中。(編輯:洪學廣)1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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