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聲請延後入監 檢方准許26日執行
2020/5/20 10:57(5/20 12: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0日電)無黨籍立委傅崐萁因炒作凱聚等股票被判2年10月徒刑須入獄,花蓮地檢署原訂21日發監,傅崐萁具狀聲請延後入監,檢方准於26日發監。
傅崐萁被控在民國86至87年間炒作凱聚、長億及華隆等公司股票,被判刑2年10月定讞,因傅崐萁的戶籍在花蓮,花蓮地檢署接獲台北地檢署囑託執行,原訂21日執行發監。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旭華今天指出,收受台北地檢署囑託函文後立刻分案辦理,並立即啟動相關機制以確保執行。原訂於21日上午9時30分傳喚傅崐萁到案執行,但傅崐萁收到傳票後,以尚未收到判決等事項具狀聲請延後執行。
陳旭華表示,經考量傅崐萁確實尚未收到判決,且有其他事務仍需處理,聲請延後的時間在合理範圍,地檢署同意延後執行,訂於26日上午9時30分傳喚到案執行,傳票已送達傅崐萁本人收訖。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副典獄長朱介民受訪指出,目前還沒有收到傅崐萁收監通知,不過獄方已經做好所有該有的準備。由於目前正值防疫重點期,依據獄方的標準程序,入監者必須先隔離14天,再依受刑人生活概狀評估後進行分級分房。
朱介民表示,有期徒刑執行逾兩個月,受刑人就可以依規定申請移至外役監。由於傅崐萁是帶職入監,他在服刑期間若行使立委職權,要向立法院進行書面質詢,獄方對於受刑人的書信是檢查而不檢閱,也就是說他的書面質詢將不受到限制。(編輯:戴光育)10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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