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案6/6投票 中選會:設籍高雄選民放假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8日電)罷韓投票將在下月登場,中選會今天表示,當天選舉區內各機關、學校、團體及事業員工均放假,戶籍設於選舉區且具投票權者,比照辦理。另依勞動部函釋,具投票權且投票日當天要上班的勞工,雇主應給假。
中選會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統計,已完成洽借的投票所數有1823所,完成洽借比率為100%。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將於109年5月11日公告投票所設置地點。
中選會指出,這次罷免案預計動員2萬2000名選務工作人員,每一投開票所配置12.5名工作人員為原則,其中有2名管理員擔任防疫人員,辦理防疫工作。截至今天為止,主任管理員已招募1813人,招募比率為99%;主任監察員已招募1786人,招募比率 為98%;管理員已招募1萬2241人,招募比率為96%;預備員已招募711人,招募比率為100%。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將在6月6日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本次罷免案投票的放假規定均依法、循例辦理。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投票當天均以放假處理。
中選會表示,選舉區外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的規定辦理。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依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此外,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黃捷稱接獲民眾反映,高市選委會指罷韓投票日當天沒放假,中選會說,這是未經查證的不實訊息,請民代勿以不實資訊誤導民眾。當天戶籍設於選舉區且具投票權者,都放假。
根據勞動部107年的函釋指出,具投票權且投票當天要上班的勞工,雇主應給予放假一日,當天不用上班者,不另給假給薪。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投票當天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的工資,且應不妨礙其投票。
根據中選會日前決議罷免案的時程,5月22日至6月5日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6月2日前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6月6日投票開票、6月12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編輯:林興盟)1090508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8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指出,高雄市第3屆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投票日為6月6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當天均以放假處理。
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黃捷今天在臉書Facebook貼文接獲民眾反映向市選委會詢問6月6日罷韓投票是否放假一事,竟得到「選舉有分為大選舉、小選舉,這類地區性的選舉不算在投票日應給假的範疇內」的回應。她貼文「罷免投票日應放假、市選委會欺騙市民太無恥」。
經記者向中選會查證,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以中選會函示指出,6月6日(星期六)為高雄市第3屆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投票日,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當天均以放假處理。
函示內容指出,選舉區外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的規定辦理。至於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依勞動部規定辦理。
高雄市選委會總幹事袁德明接受電話採訪指出,未接獲民眾詢問或反映6月6日不放假事情;依中選會函文當天是放假日,而且是只要選舉人戶籍在高雄市都有投票放假一天。
他還指出,依據勞動部公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所定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的勞工應予以放假一日;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的工資,且應不妨礙其投票。
黃捷貼文也譴責市選委會為了反罷韓說謊無極限,質疑居然行政不中立誤導民眾,企圖干擾選舉行為,是要誤導當天要上班的高雄人無法投票。(編輯:陳俊碩)10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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