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投開票所協商 中選會與地方達成4項決議
2020/5/2 19:04(5/2 20:10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日電)高雄市罷韓投開票所設置,中選會與高市選委會今天開會做成四項決議,包括各區公所5日前將設置所數及地點報市選委會;考量投票便利性,以107年公職人員選舉設置地點為原則。
高雄市選委會下午召開「第3屆市長罷免各區投開票所地點設置及公告相關事宜」會議,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副主委陳朝建全程參與,另市選委會總幹事袁德明、教育局專門委員,以及高市38個行政區的37名區長出席討論有關投開票所設置相關事宜。
會議歷時約兩個半小時,陳朝建在會議結束後受訪揭示四項原則;隨後袁德明接受中央社電話受訪也表達「依法配合辦理」立場。至於會中相關決議,市選委會說明,1、罷免案投票所設置數,依高市選舉委員會議決議,設置1823所,各區公所依設置投票所數,於5月5日前將確定設置地點函報高市選舉委員會,並登錄選務作業系統。
2、考量投票人投票習慣及市民投票便利性,罷免案投票所設置地點,依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所地點設置為原則。
3、投票所設置於機關、學校,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所明定,攸關憲法賦予人民參政權行使,與會多數區公所均表示有於校內設置2個以上投票所必要,請高市教育局依今天會議決議及高市府4月30日函示,在5月4日前轉知各級學校同意出借場地作為投開票所,並副知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4、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就罷免案業已訂定防疫計畫,並辦理防疫說明會,各區公所自會依規定落實辦理防疫工作,確保投票人及師生健康。(編輯:孫承武)10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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