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贊同民法成年降為18歲 建議2至3年緩衝期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0日電)朝野立委不分黨派,多人提出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的修法版本;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天表示,敬表贊同,也建議宜設有緩衝期間以配合因應,這個期間至少2年、3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要修正現行民法第12條條文規定的「滿20歲為成年」,改為「滿18歲為成年」的修法版本,有國民黨立委謝衣鳯、林奕華及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周春米、高嘉瑜,以及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等立委提出。
對此,陳明堂會前受訪及法務部提出書面資料說明均說「敬表贊同」,也說為瞭解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對於行政機關主管法規及業務的影響及因應方式,去年10月已召開研商會議,邀集中央機關與會討論等,今年3月也邀集相關機關召開「研商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影響評估會議」,昨天也函詢各地方政府意見,評估調降民法成年年齡所生的衝擊影響。
法務部書面報告中也提到,行政院今年4月函請各機關,盤點主管法令涉及青年權益年齡限制的相關規定,並檢討可否下修年齡至18歲,以及研議配套措施;另外,行政院將於5月5日召開「研商各機關主管法令調降年齡限制至18歲所涉可能損及人民權益事項之因應措施專案會議」。
至於調降民法成年年齡的影響評估,法務部指出,就整體法律規範而言,以立法院法律系統初步檢索粗估,約197部法律、424條規定,經分析歸納並邀集相關機關共同研商討論後發現,似非全數均須修正,實際情形仍須等相關機關詳加研議。
法務部說,綜整各機關意見,其中尚待研議者,大致可區分為「對人民的影響」(如特定資格、被害保護、兒少權益、撫卹權益、國籍事務、補助救助、居住權益、年金給付等)及「對政府的影響」(如訴訟程序、健保事務、稅捐稽徵)等面向。
法務部指出,若將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須由各主管機關盤點受影響的法律,並加以評估是否配合調降民法成年年齡而調整及研擬配套措施,維護人民權益及行政措施的安定性。
書面報告中也提到,調降民法成年年齡涉及社會重要制度的變革,參酌日本在2018年6月將民法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為18歲,為減緩對社會的影響與衝擊,設有將近4年的緩衝期,倘若修正民法調降成年年齡,宜設有緩衝期間以配合因應。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質詢時表示,這個法案牽一髮動全身,法務部要盡速處理,各部會盤點受影響的法規也是必要的,這牽涉太大,不能有任何差錯。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建議,憲法公民權跟民法成年年齡的下修應分開處理,可以先修憲法,再修非民法類的法律,最後修民法,這樣比較全面,也不會有疏漏。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則說,不反對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但對於剛踏入社會的年輕人保護措施,政府要提出具體辦法。(編輯:蘇志宗)1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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