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健保涉中職簽賭等案 法院裁定應執行10年徒刑
2020/4/28 11:42(4/28 11:55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涉嫌中華職棒簽賭等案,被法院判決5月至3年徒刑。台南高分院今年2月間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吳健保不服抗告。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吳健保因涉入中華職棒簽賭案,台灣高等法院於民國103年8月13日以恐嚇、詐欺等罪判刑定讞。其中,吳健保涉犯詐欺等罪判處3年2個月部分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執行。
不過,吳健保未到案服刑,潛逃出境,新北地檢署於103年10月6日發布通緝。吳健保於去年1月間在菲律賓遭查獲,同年2月遣返回台灣,新北檢發監執行。
吳健保針對得易科罰金部分的2年3月刑期聲請易科罰金,遭檢方駁回;吳健保不服向法院聲明異議,法院駁回確定。
另外,吳健保另涉及曾文溪疏浚工程盜採砂石案,被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決有期徒刑3年定讞。
台南高分檢檢察官聲請定執行刑,台南高分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吳健保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抗告,全案確定。(編輯:張銘坤)10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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