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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和供應商簽反競爭協議 遭法國罰363億元天價

2020/3/16 20:56(3/16 21:2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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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巴黎16日綜合外電報導)法國反托拉斯當局今天以美國蘋果公司(Apple)和供應商簽訂反競爭協議為由,對蘋果公司祭出12億美元(約新台幣363億元)的天價罰款。

法新社報導,蘋果公司在法國濫用其優於對手的經濟實力,阻撓獨立零售商在價格上的競爭。

法國反托拉斯當局主管戴席瓦(Isabelle de Silva)表示,這不但創下個別公司,同時也寫下個別案件的最高罰款金額,其中也包括對蘋果兩家大盤商祭出近1億4000萬歐元(約新台幣47億元)的罰款。

本案源於2012年,一家蘋果獨立優質經銷商向法國主管競爭事務當局提出申訴,指控蘋果違反市場競爭的行為,當中包括為了圖利自家專賣店而壓縮供應。

法國反托拉斯當局裁定蘋果違反反托拉斯規定有三點。首先是蘋果和它的大盤商達成不互相競爭的協議。

其次,獨立零售商「不能在沒有風險的情況下,進行促銷或降價,這些情況會導致零售價格的調整」。

最後,蘋果濫用這些優質經銷商對它的經濟依賴性,並對它們施以不公平的經濟條件,這些經銷商的經濟條件不如蘋果整合的零售網路。

法國反托拉斯當局這次對蘋果祭出的天價罰金,改寫2015年對Orange SA處以的創紀錄罰款3.5億歐元(約新台幣118億元)。(譯者:劉淑琴/核稿:陳政一)1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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