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武漢肺炎影響者 綜所稅營所稅擬可延繳一個月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4日電)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考量民眾可能因隔離治療、居家隔離、集中檢疫,導致無法如期繳稅,針對受影響民眾,財政部擬延長使用牌照稅、房屋稅、綜所稅、營所稅繳納期間,平均延長一個月,近期會公布具體作法。
即將進入4、5月繳稅季,4月先是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5月則輪到房屋稅,個人綜所稅及企業營所稅。財政部官員表示,考量今年碰到武漢肺炎疫情,納稅人可能因故無法如期繳稅,因此比照SARS期間,研擬延期繳稅方案,但對象只限受疫情影響者。
財政部官員說,目前規劃針對因隔離治療、居家隔離、集中檢疫而無法如期繳稅者,放寬繳稅期限,不論一般民眾、醫護人員或企業主,有延期繳納需求,都可提出申請,國稅局會從寬給予認定;各稅延長期間大致為一個月。
財政部官員表示,就延期繳納的對象定義、延期繳納方式等細節,目前仍在研議中,等細節拍板會儘快連同各稅延長繳納期限,一起對外公告。(編輯:林淑媛)1090304
配合防疫隔離無法按時繳稅 依法可申請延緩
(中央社記者吳柏緯台北4日電)民眾受到疫情影響而必須配合防疫政策隔離或是收入減少,影響繳稅時程。財政部長蘇建榮指出,這類納稅人都可以依「稅捐稽徵法」申請延緩繳納。
立法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總金額上限新台幣600億元。
財政部長蘇建榮上午出席聯席會議,在會前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由於武漢肺炎疫情蔓延,不少民眾受到影響,有些人是配合防疫政策而隔離,有些人則是因為疫情而影響收入。由於報稅季即將到來,外界關注有關繳稅時程遭到衝擊,財政部要如何因應。
蘇建榮說明,依照稅捐稽徵法第10條的相關規定,若是民眾因為配合防疫政策而被隔離,無法在期限內繳稅,財政部將會主動公告延緩繳納期間;如果民眾因為疫情而造成收入減少,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6條,主動跟各地國稅局申請延期、分期繳納。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的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的期間,不得逾三年。認定及實施方式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昨天財政部發布2月防疫物資進出口統計,一般口罩進口2353.5萬片,出口1074.9萬片,蘇建榮說明,出口的口罩均經過專案核准,主要為防花粉用的非醫療口罩及「外貨復出口」情形,對國內口罩供應無大影響。(編輯:郭無患)10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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