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2歲以下幼童搭小型車須坐後向安全椅 9月上路

2020/3/2 12:51(3/2 13:1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日電)交通部今天發布新修正的「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2歲以下幼童搭小型車時的座椅須採後向式,並於9月1日起實施。

交通部原本對小型車附載幼童行駛於道路時的規定,年齡在1歲以下或體重未達10公斤者,應安置於車輛後座的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年齡逾1歲至4歲以下且體重在10公斤以上至18公斤以下者,應坐於車輛後座的幼童用座椅。

交通部依據美國兒科醫學會研究,認為後向式座椅乘坐安全性高於前向式,修改相關規定。

新修正的「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年齡在2歲以下者,應安置於車輛後座的攜帶式嬰兒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年齡逾2歲至4歲以下且體重在18公斤以下者,應坐於車輛後座的幼童用座椅,並優先選用後向幼童用座椅。

交通部說,小型車的定義是指自用或租賃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不包括營業小客車及救護車;幼童是指年齡在4歲以下,且體重在18公斤以下的兒童。(編輯:李亨山)10903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