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會修憲議題 18歲公民權朝野傾向支持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日電)立法院第10屆立委今天就職宣誓,而「18歲公民權」引發修憲討論。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說,這是很值得做的事,也是大工程;國民黨團書記長蔣萬安表示,個人支持,但需經黨團大會討論,目前尚未定案。
此外,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均表態支持。
依憲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然而,民間社會多年來期盼透過修憲,將公民權下修到18歲,藉此擴大人民參與。
對此議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鍾佳濱受訪表示,18歲公民權應該是目前朝野共識最高的議題,他也覺得「這是一件很值得做,但不是很容易做的事」,而朝野各黨坐下來合作修憲,要有一定的氣氛,氛圍不對也不可能去做。
鍾佳濱接著說,因為這涉及修憲提案,要成立修憲委員會,是一件不容易的大工程,他個人認為,可能在各黨團磨合到有一定的默契情況下,才比較有可能談這件大的事情,若沒有相當的好氣氛,是不大容易得到推動。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蔣萬安表示,針對投票權下修至18歲的議題,還需經過黨團大會討論,目前尚未定案;但他本人是支持的,這在他過去參選立委時就曾說過。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賴香伶表示,社會對於青年參政共識趨於成熟,屆時將推出投票權下修到18歲的法案,且因條文在憲法,黨團支持修憲,盼各政黨都能夠促成此事。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被問到是否支持公民權下修到18歲,邱顯智說,「當然支持,這是我們一貫的主張」,但這要透過修憲,因此希望朝野黨團大家共同攜手合作,在這一屆完成這個大工程。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條文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之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174條之規定。」
立法院第10屆的113席立委中,以立法院長當選人游錫堃得73票計算,剛好包含民進黨團63席、台灣民眾黨團5席、時代力量黨團3席,和無黨的林昶佐以及台灣基進陳柏惟,但以憲法增修條文需3/4、即至少85席立法委員出席的高門檻,即使民進黨、時代力量、民眾黨和泛綠黨友都同意修法,最終仍取決於國民黨的態度。(編輯:紀淑芳)10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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