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虎保育自治條例 苗栗率先全國通過
2019/12/10 15:09(12/10 19:37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0日電)苗栗縣政府2次提案石虎保育自治條例遭縣議會退回,這次會期有議員連署提案,今天送交大會進行二、三讀,在藍綠陣營達成共識下,率先全國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11月26日經縣議會第四審查小組協商完成,順利送進大會,今天下午進行二、三讀,有別於過去2次草案皆由縣府提出,闖關議會失敗,這次自治條例是由議員自行連署提案。
藍綠陣營議員各自連署提案,除國民黨團版本,時代力量縣議員宋國鼎、曾玟學、無黨籍黎煥強、陳品安、民進黨羅貴星也共同提出議會改革連線與民進黨版本。
兩版本草案於11月26日下午在苗栗縣議會第四審查委員會併案審查,經逾3個小時逐條討論,雙方取得共識,折衷協商出最後版本,主要規範縣府進行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1公里以上,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工法,專家學者應經縣府遴聘公告,落實保護石虎及石虎棲地。
在跨黨派議員支持且達成共識下,條例今天順利通過三讀,也讓苗栗縣成為全國第一個通過保育單一物種自治條例縣市。(編輯:洪學廣)1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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