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申請泰簽文件無變動 仍需財力證明
2019/12/4 17:54(12/4 21: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4日電)外傳辦理赴泰國簽證將取消財力證明,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今天表示,經外交部向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查證,申請泰國電子簽證的相關應備文件目前並無任何更動。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11月30日起試辦台灣人赴泰國電子簽證新制,要求申請泰簽必須提供3個月內的財力證明影本,引發民眾與旅遊業者抱怨。
三立新聞網今天報導指申請泰簽將取消財力證明,不過歐江安說,經外交部向泰國駐台辦事處查證,相關文件沒有任何變動。
歐江安表示,泰國駐台辦事處另表示,如果有任何更動或新措施,泰方均會透過其官網正式公告。未來對於申辦赴泰國的簽證有任何疑問,可直接洽詢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查證確認。(編輯:林興盟)1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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