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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抵用券 政院:延長使用至2020年1月底

2019/12/4 11:23(12/4 14: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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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4日電)經濟部配合國旅補助發放夜市券,行政院發言人Kolas今天說,因業者與民眾紛紛反映希望延長,行政院長蘇貞昌召開跨部會協調會,在不增加預算的前提下,延長使用期限到明年1月底。

配合政府擴大秋冬國旅第二波獎勵,自由行旅客只要入住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優惠活動的旅宿業者,經濟部加碼發給每房夜市抵用券200元,自9月16日起實施。

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經濟部已發出585萬張夜市券,原定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底,但由於廣受民眾及攤商歡迎,加上眾多業者與消費者要求,因此將使用期限延長到明年1月底,也就是農曆春節連假結束後,以方便民眾使用。

Kolas說,此政策並未加印夜市券,也未額外增加新預算,僅延長今年發出的夜市券使用期限至明年1月底。

Kolas指出,夜市券政策上路後,截至12月2日為止,光使用夜市券消費金額就將近新台幣1億元,若另外加上民眾搭配夜市券額外消費的金額,民眾在全國夜市消費金額已達數億元。這是集便利民眾、刺激消費、帶動旅遊、發展觀光於一身的熱門政策。(編輯:紀淑芳)1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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