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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公布歷史文件 蔣經國未經蘭嶼人同意設核廢場

2019/11/22 19:47(11/23 10: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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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22日電)有關核廢料蘭嶼貯存場設置,經濟部宣布給予達悟族人25.5億元回溯補償金。行政院今天公布歷史公文並表示,蔣經國、孫運璿在行政院長任內,未經蘭嶼人同意,核定在蘭嶼興建核廢料貯存場。

核廢料蘭嶼貯存場設置真相報告指出,當初決策過程達悟族人並不知情,經濟部今天宣布給予達悟族人25.5億元回溯補償金,成立基金會管理。總統蔡英文強調,釐清真相就是原住民轉型正義的目標。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今天的補償,對行政院與蘭嶼都具有歷史意義」,這也是回復歷史真相、彌補對蘭嶼傷害的第一步。

行政院並提供當時被列為機密的相關公文,Kolas指出,1970年代,時任行政院長蔣經國、孫運璿,先後未經蘭嶼人同意,核定在蘭嶼規劃、興建、擴建核廢料貯存場,一放就40年,對當地人造成心理、身體傷害。多年來蘭嶼人民抗爭、怒吼,但補償傷害、遷出核廢料的要求從未被認真對待。

Kolas說,2016年後,經蔡總統指示,歷經林全、賴清德等行政院長進行歷史檔案的清查與調查,挖掘舊公文,確認蘭嶼人確實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強迫接受核廢料。

她表示,3年來,政委林萬億在政府、台電、蘭嶼間溝通補償內容,獲得大部分蘭嶼人的理解與支持,再由行政院長蘇貞昌接手,在今年10月18日核定發布施行「核廢料蘭嶼貯存場使用原住民保留地損失補償要點」。

Kolas表示,這項要點的精神為:核廢料遷出蘭嶼前,將一次性以25.5億補償蘭嶼,另每3年再補償2.2億,到遷廠為止。該基金將成立董事會,董事會將由部落、中央地方政府代表組成,由董事會議決補償金可用於蘭嶼島上的社福、醫療、交通、教育、生態等。(編輯:謝佳珍)10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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