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 監察委員立案調查
2019/10/25 17:31(10/25 17:57 更新)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5日電)針對陳同佳案,監察院今天表示,陳同佳來台投案過程與方式引起討論,涉及司法正義及主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立案調查,了解台灣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是否有進展、類似案件政府有無統一窗口等。
監察院晚間發布新聞稿,蔡崇義、王幼玲表示,陳同佳民國107年遊台期間殺害懷孕女友潘曉穎,並將潘女遺體藏於購置的粉紅色行李箱中,再把潘女的個人物品分裝進四個塑膠袋內,分別棄置。
監察委員說,陳同佳返港被捕,因香港與台灣並無簽訂引渡協議,台灣兩次函請香港協助均無下文,依刑法第3條「屬地原則」及第4條「隔地犯」原則,台灣有管轄權並無疑義,然而面臨陳同佳潛逃回港,卻無法立刻有效繩之以法,凸顯台港司法互助機制重要性與迫切性。
監察委員表示,此案涉及司法正義及司法主權,因此立案調查。
調查的方向為,報載香港提供合法且可行的協助是否屬實;期間有指摘台灣拒收陳嫌,此報導是否屬實或曲解;台灣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是否有所進展;類此牽涉國際司法事務的案件,政府是否有統一窗口,讓人民有獲得「知」之權利,且避免引起猜測及誤解。(編輯:郭萍英)10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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