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外送作業指引納職安法規 最高可罰30萬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4日電)勞動部今天邀集食物外送平台業者座談,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說,未來將修正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並納入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若業者違反,則可依開罰新台幣3萬到30萬元不等。
國慶連假間接連發生2起外送員車禍致死意外,外送員職業安全以及勞動權益備受關注,勞動部今天邀集食物外送業者召開座談會,就外送派單機制、食物外送平台指引修正及外送作業法令等3議題討論。
鄒子廉下午在職安署轉述座談會過程,鄒子廉表示,今天出席代表除8家業者之外,也包含台灣協作暨共享經濟協會、台北市及新北市勞動檢查處等,座談中與食物外送平台業者達到4點共識,包含以安全為重合理派單、強化外送員保險保障、外送作業必要安全防護措施及強化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法效性。
鄒子廉說,與會業者都同意就交通、天候狀況、送達件數、時間及地點等因素評估,並透過程式設計、演算法則適當分配派單、重新審視調整現行派單分配制度,以避免不合理接單、逾時急催等機制,同時也會檢討計酬、獎勵、懲戒等制度,避免食物外送員送餐壓力。
鄒子廉指出,雖然每一家程式設計派單都有差異,業者起初也在會中表示這是商業競爭利基,但經過討論,業者都承諾要重新檢討,業者都認知到過於急迫的設計會造成外送員搶單,未來若業者沒有改善,不排除進行監督檢查。
另外,若與食物外送員屬僱傭關係者,則應依法加入勞工保險,若非屬僱傭關係者,則可透過相關職業工會加入勞工保險,與會業者也都同意強化相關商業保險機制,提升食物外送員的權益保障。
在外送作業必要安全防護措施部分,業者則需提供食物外送員符合規定安全帽、反光背心、反光標示及連絡通訊設備等必要安全防護措施,並加強食物外送員作業。
最後,鄒子廉也提到,職安署也會就食物外送必要安全防護措施,依法制作業程序擇期邀集相關業者及專家,依修法程序辦理。
鄒子廉指出,未來除了會修正食物外送作業指引,也會修正職業安全設施規則,將食物外送作業指引明列設施規則裡,讓後續監督跟要求更明確,職安署有信心在一定時間內透過修法辦理。若業者違反相關法規,則可依職安法不同條文開罰3萬到15萬或3萬到30萬元。
8家業者包含foodomo、foodpanda、UberEATS、Deliveroo(戶戶送)、有無快送、Lalamove啦啦快送、Quick pick、Cutaway。(編輯:張芷瑄)10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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