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影射馬英九收錢 段宜康判賠60萬並道歉確定

2019/10/16 17:45(10/16 18:2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王承中台北16日電)前總統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受非法政治獻金,向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提告求償。二審判決段宜康賠償60萬元,並在臉書道歉。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兩造上訴,全案確定。

馬英九辦公室表示,馬英九向來高度尊重言論自由,不輕易興訟,但部分人士卻因此有恃無恐,屢屢惡意造謠貶損馬英九名譽。為捍衛自身之清白及端正社會風氣,馬英九才不得已採取法律行動,法院也以判決確認清白,希望有助遏止造謠歪風,並讓相關人士記取教訓。

對於判決結果,段宜康辦公室表示,不回應。

頂新油品風波後,段宜康於民國103年底在政論節目爆料,指多名科技業大亨曾集資捐政治獻金2億元給馬英九,104年初則在臉書影射亞翔工程公司捐款新台幣1億元給馬英九,得以合併榮工公司。

馬英九委託律師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向段宜康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一審法院認定,2億元政治獻金部分不構成侵權行為,但段宜康影射捐款1億元與亞翔、榮工合併案有對價關係,卻未查證、確認,此部分應賠償60萬元,並在4大報登報道歉。

案經兩造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仍就亞翔案部分判段宜康賠償60萬元,但改在臉書刊登道歉聲明。

馬英九、段宜康都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並無不當,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林沂鋒)10810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