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筆檔案收歸國有 國民黨聲請停執遭駁確定
2019/10/3 18:17(10/3 18:50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促轉會審定國民黨33筆檔案為政治檔案要收歸國有,國民黨不服,向原審法聲請停止執行遭駁回後,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定,確實不符停止執行要件,駁回抗告而確定。
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5月3日表示,對於國民黨去年所通報檔案清冊,決議第一階段審定其中的33筆為政治檔案並歸為國有,審定處分書已寄達國民黨,國民黨應於處分書送達30日內將相關檔案原件,移歸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根據促轉會提供資料,這33筆政治檔案包括「中央當局對台灣二二八事件之反應與措施」、「台灣謝雪紅處分案」、「蔣渭川跨黨嫌疑案」、「台灣事變之真相」、「請將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撤職查辦」、「中國國民黨戡亂建國總動員方案」、「總統代電劃定全國戒嚴地域案」、「台灣省政府委員兼主席魏道明任命案」等。
國民黨不服這項處分,聲請停止執行,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底裁定駁回並表示,國民黨不服處分,向促轉會申請復查,現正進行復查程序,促轉會尚未作成復查決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33筆檔案移歸檔案局,檔案不會滅失,對國民黨利益影響非重大,國民黨也並未說明原處分執行有何「難以回復損害」及急迫權利保護必要情形,明顯與停止執行要件不符,因此駁回。
國民黨不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天認定原審法院駁回並無違誤,國民黨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確定。(編輯:李亨山)108100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