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收入保險開賣 最高每公頃理賠40萬元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日電)農委會宣布,香蕉收入保險今天起在高雄市、屏東縣、雲林縣、嘉義縣、花蓮縣等21個基層農會共24個鄉鎮開賣,最高理賠額度每公頃40萬元,確保保險期間每公頃收入40萬到60萬元。
農委會農糧署主秘陳啓榮指出,有意願試辦香蕉收入保險的24鄉鎮,包含高雄市旗山區、美濃區、內門區、田寮區、杉林區、大寮區;屏東縣高樹鄉、里港鄉、竹田鄉、南州鄉、新埤鄉、屏東市、萬丹鄉;嘉義縣竹崎鄉、大埔鄉、中埔鄉、番路鄉、六腳鄉;花蓮縣壽豐鄉、鳳林鄉、萬榮鄉;雲林縣林內鄉、莿桐鄉、虎尾鎮,香蕉種植面積6000餘公頃,占全國總面積約4成。
他提醒蕉農,需於今年10月3日至明年3月31日,向投保香蕉田區所在地的基層農會投保,計有每公頃新台幣60萬元、55萬元、50萬元、45萬元、40萬元等不同收入額度保障可選,保險時間為民國109年1月至12月,結算理賠時間為110年2月底。保險期間因氣候或產銷因素,發生價跌量損,導致區域收入低於投保保障額度,差額可獲理賠,但最高理賠額度每公頃40萬元。
他補充,為鼓勵投保,農委會補助一半保費,但上限為每公頃3萬元。而這次扣除補助後,農民每公頃自付保險費從每公頃1168元至1萬8420元不等。
舉例來說,農糧署指出,農民若選擇每公頃50萬元的收入保障額度,農民自付保險費大約介於每公頃3079元至1萬7526元間(產量高地區保費較低,反之較高),如果投保年度當地鄉鎮平均每公頃收入僅35萬元,就可獲15萬元的理賠金。不過,若當區收入只有9萬元,差額雖有41萬元,理賠仍為40萬元。
此外,投保田區的土地使用必須符合用地法規,非自有土地應檢附租約、土地使用同意文件或實耕人證明文件。受理農會也會到田區審核,有病害、間作、混作等非專業栽培,將無法納保。
農糧署企劃組副組長劉建村表示,自104年試辦農業保險以來,包含香蕉收入保險在內,累計17張保單,其中商業型保單15張,政策型保單2張(106年台東釋迦收入保險、108年香蕉收入保險)。(編輯:張雅淨)108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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