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第2波行政懲處 11人記過申誡
2019/8/28 20:56(8/28 21:32 更新)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8日電)台鐵一列普悠瑪列車去年10月在宜蘭出軌,造成嚴重傷亡。先前除交通部加重懲處3名台鐵前局長,台鐵去年底公布首波行政懲處名單17人,今天再確定日前核定第2波行政懲處11人。
根據台鐵人評會通過的第2波行政懲處名單,司機員尤振仲的懲處最重,為1大過2小過;另第一波懲處就遭1次申誡的張姓運務處長,也在第2波懲處名單中,但改為2次申誡。
尤振仲被懲處的理由,主要是在進入新馬站時,沒有依照規定減速;其次,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隔離,沒有照管理要點採取措施,也沒有報備,且出車前有故障排除,但沒有按規定做故障處理。
台鐵第2波行政懲處人員服務單位,以台北機務段人員最多,另有電務處、七堵機務段等,多半是懲處申誡1到2次。
台鐵兩波行政懲處共有28人被記過或申誡,而先前遭加重懲處的3名前台鐵局長,並未在台鐵行政懲處名單內,是由交通部懲處。(編輯:管中維)10808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普悠瑪求償日商遭拒 林佳龍:將提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