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處罰新制7月1日上路 警方同步大執法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30日電)加重酒駕處罰新制7月上路,警政署今天表示,為宣示執法決心,7月1日至3日將執行全國同步取締酒駕專案,要求各警察機關針對熱點和節日加強取締,落實「區域聯防」機制。
立法院3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加重對酒駕的處罰,將在7月1日開始實行。
警政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宣示執法決心,已規劃7月1日至3日將執行全國同步取締酒駕專案,展開酒駕大執法,要求各警察機關持續針對易發生酒駕熱點或特定節日、連續假期等加強取締,持續妥適彈性規劃勤務,落實「區域聯防」機制,強化機動巡邏攔檢。
同時,也就行徑異常有明顯酒駕徵兆的車輛加強攔檢稽查,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以有效防制事故發生。
根據警政署資料顯示,統計民國103至107年酒駕累計違規數,酒駕違規1次者共計34萬1448人、34萬1448件;酒駕違規2次以上者計8萬8355人、21萬126件。
警政署說明,酒駕新法上路後,罰鍰採汽、機車分流。機車酒駕仍維持原本新台幣1萬5000至9萬元罰鍰,但汽車酒駕罰鍰則提高為3萬元至12萬元;若5年內第2次酒駕,則處初次最高額度9萬元及12萬元,並採累進處罰,按前次加罰9萬元。
此外,闖越酒測攔檢點、酒駕拒測罰鍰也提高至18萬元,且5年內第2次違反,同樣採累進處罰,逐次加罰18萬元。
警政署指出,若汽、機車駕駛人酒駕,吊扣駕駛執照處罰也延長為1年至2年;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吊扣增為2年至4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不得再考領且得沒入車輛。
值得注意的是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規定,警政署說,汽、機車駕駛人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可罰18歲以上的同車乘客罰鍰6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但排除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
警政署提醒,關於騎乘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等慢車酒駕者也會受罰,罰鍰提高至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拒測則處2400元,請民眾勿存僥倖心理。(編輯:方沛清)1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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